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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

重購房屋退稅 兩年內一定要遷入戶籍

原文網址:https://www.ctee.com.tw/news/20240226700446-430103

重購房屋退稅 兩年內一定要遷入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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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時報 傅沁怡

民眾換屋一定會用到重購退稅,其中戶籍登記為必要條件,國稅局提醒,不論是先購後售或先售後購,都應於新購房地移轉登記日起兩年內將戶籍遷入,逾期將無法申請退稅。

若新購自用住宅用地已逾兩年尚未有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將不得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

地方稅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符合七項要件,可就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申請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

 

一是兩年內完成出售及新購自用住宅用地。二、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三、原出售及重購土地所有權人屬同一人。

四、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五、重購地都市土地未超過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00平方公尺。

 

六、出售土地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行為。七、先購後售案件,重購土地時已持有供自用住宅使用之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