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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地無償撥用 助社宅、長照及海淡廠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表示,積極配合社會住宅、長期照顧及水資源建設等國家重要政策,協助政府機關依法撥用取得國有不動產,並主動盤點適宜標的提供主管機關評估。其中,因應氣候變遷加劇,海水淡化已列為水資源多元開發的重點工作,行政院核定台南、新竹海水淡化廠計畫為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採無償撥用方式辦理,國產署將協助機關完成撥用國有土地,以確保供水穩定,促進水資源建設發展。
國產署說明,台南佳里和將軍兩塊用地、合計18公頃,已於去年底完成撥用,為海淡廠無償撥用首例;至於新竹海淡廠用地申撥分兩部分辦理,受水池撥用面積約1.8公頃,預計1月底送件,海淡廠區撥用面積約10.15公頃,目前正辦理都變以取得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預計今年6月後送件。
國產署統計,近五年國產署協助機關撥用取得國有土地近5萬筆,面積7千公頃。截至去年底,配合內政部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協助住宅主管機關完成撥用56處土地、2處房地(土地25.48公頃,房屋10筆),保留415公頃土地供其辦理先期規劃,落實居住正義,減輕年輕人居住負擔。
另配合衛生福利部「獎助布建住宿式長照機構公共化資源計畫」等長照政策,協助機關撥用取得長期照顧機構所需國有不動產,計27處土地、4處房地(土地面積11.73公頃,房屋11棟);其中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撥用該市鼓山區國有土地興辦長期照顧服務園區,規劃設置日間照顧中心、失智據點等長期照顧設施,以擴展長照服務量能,落實在地老化理念,減輕家庭照顧者壓力。
國產署強調,未來將持續配合國家重要政策,協助機關依法取得國有不動產,增進國產運用效益,全民共享施政成果。